统筹做好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1/1/22 9:59:01 来源:中国旅游报

    近期我国个别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大部分省份都倡导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以有效控制疫情。春节期间,本地及周边文化和旅游消费将迎来高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保障节日期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安全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需求,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重要任务。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并将卫生健康、教育、文化和旅游部门纳入,共同研究春运各项工作。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旅游景区运力供给,火车站、机场、客运港口、旅游码头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

    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场所面临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第一,局部地区疫情出现反弹。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呈现总体平稳,但国内部分地区有所反弹,其中,北京、黑龙江、辽宁、河北、吉林等地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且境外疫情正在加速蔓延,我国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和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进一步增大。同时,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冬季高发叠加传播风险。第二,人员流动增加防控压力。我国大部分省份已经颁布了春节期间减少流动和聚集的引导性政策,但春节期间小规模的聚集性活动将多于日常,同时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跨域流动加大。第三,假日消费增长加大防控压力。春节期间,影剧院、文化活动中心、旅游景区、酒店等室内外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将显著提高。文化和旅游系统及相关场所可能面临人手不足、防疫物资局部短缺、防控和应急处置压力大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文化和旅游场所要加强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做好假日文化和旅游安全保障,既要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也要注意常规的旅游安全风险。

    第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要推进网络预约常态化,引导人员、旅游者和观众错峰出行、错时游览,并在入口、通道和主要观景点等人群流量节点安排专人疏导,加强消费现场的疫情防控、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举办大型演出、旅游节事和游园会等活动,要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确保场所安全有序。

    第二,引导观众和旅游者等人群做好防护措施。观众和旅游者等在观影、参观和游览等消费过程中防疫健康码必检、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和信息必录,提醒消费者保持社交距离和安全距离,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同时,可在入口处、服务台等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温度计等防护物资,并利用海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体工具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人员在春节期间有序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

    第三,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检测和管理。做好文化和旅游场所员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员工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为处于病毒感染高风险岗位的员工进行心理辅导,完善员工健康档案,配合医疗机构的调查和诊疗。此外,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还应加强对员工的疫情防控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员工做好自我防护,提高员工对疫情防控、人员聚集冲突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重视清洁消毒和防疫物资储备。组织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对公共区域、交通工具、餐饮器具、游乐设备等公众容易接触、频繁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时消毒,定期对中央空调、通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同时,应当做好春节期间观众和游客的数量预测,预先备足口罩、温度计、洗手液、消毒液和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资,并做好使用记录。

    第五,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活动场所人群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或转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疫情防控信息和风险提示信息,加强对流感等冬季高发传染病、人员聚集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人群紧急疏散预案,合理设置场所进出通道,科学设置隔离区,并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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