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示范试点城市引领作用 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不断增长

    发布时间:2021/1/22 10:00:09 来源:中国旅游报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建设是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60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这张“国字号”名片含金量很高,一经公布,广受关注。

    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2年,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试点城市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旅游收入增速位居所在省份前列”。入选试点城市要主动作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经验,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不断增长。

    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示范、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要做好跨行业、跨部门协同,注重旅游、文化与创意、时尚、科技等融合发展,设计多样化、层次性强的产品体系;从资源、市场、政策、业态、营销、品牌、管理、服务等多方面谋篇布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通过能效聚集形成示范效应。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主动压实责任、做好统筹,既要服务好外地游客,做到“请得来、留得住”,提升城市人气指数和活跃度,也要深挖当地居民需求潜力、增强消费信心,打通阻碍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堵点、断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示范、试点工作,重在突出优势、体现特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没有统一的模式和方法,应充分考虑当地发展水平、城市规模、群体结构、资源禀赋等因素,精准发力,形成特色鲜明的消费模式。从第一批示范城市与试点城市的评选来看,尤其强调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这一发展思路能破解原有文化、旅游产品同质化的问题,也鼓励各地结合自身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和消费基础,探索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各具特色、有借鉴意义的方法。要培育和壮大一大批高质量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进一步丰富高品质文化和旅游内容;要把握好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的节奏,抓紧推动落实文化和旅游消费,鼓励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服务,积极拓展文化消费广度和深度。目前,示范、试点城市已积累了诸多成功经验。例如,成都市依托腾讯王者荣耀IP、TGA腾讯电竞运动会等平台流量优势,构建新文创产业生态;苏州从供需两端着手,打造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夜”态品牌IP——“姑苏八点半”等。

    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示范、试点工作,必须与数字化转型紧密结合。受疫情影响,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为新的热点和趋势,云娱乐、云直播、云看展等新业态异军突起,以数字内容为核心的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逆市上扬。要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通过聚焦数据共享、数据融合、数据赋能,多管齐下打通供需两端,助推文化和旅游消费优质化和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大数字技术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基于高清、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消费内容;丰富数字电影、数字阅读、网络动漫、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展等智能家庭文化和旅游产品。要把数字技术作为打破文旅边界、促进融合的核心力量,灵活运用短视频等数字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以优秀IP赋能文化和旅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线上电商推广文化和旅游创意品牌,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体验式智慧商圈,挖掘新型消费需求;同时,要强化数字文旅成果评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中发挥文化和旅游作用。

    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示范、试点工作,必须夯实体制机制保障基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如何处理好防疫与发展关系,把握好尺度,协调好总量与结构配比,需要更为细致、稳妥的方案。要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支撑体系建设,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从供给侧、需求侧两端,积极构建政策保障体系、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市场准入和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和旅游从政府管理到行业发展融合;同时,要设计好包含社会效益、经济目标、创新示范等方面指标体系,做好考核评估等工作,建立有进有出、有先有后的评价机制,设定行业发展标准,建立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文化和旅游管理人才培养方案和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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