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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鸡龙河流域土地整治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8/26 14:53:21

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鸡龙河流域土地整治一期项目,招标人为鲁商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莒南县鸡龙河流域土地整治一期项目位于莒南县岭泉镇,项目范围包括殷家庄、向阳村、西怪草村、西高冷村、房家岭村、高岭村、后左山村、墩后社区、化家村、西岭泉村、大葛家集子村、小官庄村、淇岔河村等村(以立项文件为准)。前期估测新增耕地面积约2200亩(以实际入库为准)。

项目主要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完善项目区田间基础设施,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能。主要工程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防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等。

2、招标范围:负责莒南县鸡龙河流域土地整治一期项目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勘测、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施工、验收、项目指标入库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4、工期:600日历日。

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方面有能力承担上述工程。

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熟悉土地整治项目的有关规程、标准及工作流程,具备组织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决算以及组织实施、报备入库等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3年),具有类似土地整治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企业无涉及资产的重大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约诉讼;无重大违法不良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四、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参与(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1、投标参与(报名)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投标参与。

2、采购文件领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参与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进行投标人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领取招标文件。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人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自主报名成功后,于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7:00时。携带相关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

5、报名需交验的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双方的);

5.2、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双方的);

5.3、安全生产许可证;

5.3、类似业绩合同;

5.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5.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6、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省国欣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九、其他说明

无。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鲁商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4号

联系人:可经理

电  话:0531-66698376

2、招标代理单位: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17室

联系人:钟艳妮

电  话:0531-88886222

邮  件:88886222@163.com